1、(一)笔试
笔试总分为250分,笔试科目为大学语文(总分100分)、大学英语(总分100分)、法律基础(总分50分)。
2、(二)面试
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后,学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50%的比例,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考生名单。
面试总分为100分,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、创新思维等内容。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3、九、录取
(一)录取规则
在考生笔试、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基础上,学校按照考生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,即总成绩=笔试成绩+面试成绩。在专业录取过程中,学校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,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数,进行专业录取。对最低录取分数线上的同分考生,按照笔试成绩进行比较;若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均相同,则再按照大学语文、大学英语成绩依次进行比较。
在专业录取过程中,学校将根据专业录取情况以及考生所填写的“是否愿意调剂”情况,做相应的调剂录取,不再与考生联络。
4、(二)录取程序
1.公示:拟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网进行公示。
2.录取:拟录取考生务必于9月初将本人大一学年就读所有课程的成绩单的复印件(需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盖章)提交我校招生办,经招生办审核通过的考生,将发放华东政法大学录取通知书。凡成绩单中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。
插班生正式录取名单由我校报上海市教委审批,按“插班生”途径升入我校相关专业就读。
1、十、学费标准
专业
学费收费标准
住宿费
法学(经济法)
每生每学年6500元(沪价行[2000]第120号)
1200元/人/学年
法学(国际经济法)
政治学与行政学
每生每学年5000元(沪价行[2000]第120号)
社会学
社会学(社会管理)
社会工作
十一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